福建一名500万粉大主播,偷税被罚199万!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为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税务部门在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对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的同时,坚持依法依规查处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12月18日,上海、厦门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布了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王子柏偷税案件进行处理。经查,网络主播王子柏(网名:柏公子,粉丝量292万)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为合作商家指定的商品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并在个人账号发布商品宣传推广视频,以此收取带货佣金,通过近亲属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749万元。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王子柏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0万元。
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程虎偷税案件进行处理。经查,网络主播程虎(网名:厦门小程,粉丝量500万)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个人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代销取得佣金收入,并成立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销售取得经营收入,通过其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程虎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9万元。
依法纳税是各类经营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也是维护自身形象和品牌信誉的重要法则。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升对各类经营主体的税费服务,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行业领域的税收监管措施,为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经营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网络直播从业人员作为公众人物,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法纪观和职业观,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平台企业也应认真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督促协助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不断推动行业沿着合法合规轨道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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